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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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 |
土槿皮、苯甲酸、水杨酸。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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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新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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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163 |
国药准字Z44023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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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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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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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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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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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 |
杀菌,止痒。适用于趾痒、皮肤滋痒、一般癣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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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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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本品避免与铁器接触。 4.哺乳期妇女慎用。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本品不适用于糜烂型脚湿气及伴有继发感染(化脓)者。 6.涂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加重或红肿,应停止使用,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7.本品对皮肤有一定刺激性,用于股癣时特应注意,不宜使药液接触到阴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较长时间使用可使皮肤剥脱。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