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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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 |
醋酸曲安奈德。其化学名为:16α,17-[(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21-二羟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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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新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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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163 |
国药准字H3102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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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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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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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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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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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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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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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2.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6.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