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通窍止痛,瘀血阻络所致的胸痹、眩晕、头痛;冠心病心绞痛、脑动脉硬化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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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赤芍、九节菖蒲、地龙、川芎、红花、远志(蜜炙)、牛膝、鹿心粉、酸枣仁(炒)、制何首乌、枸杞子、葛根、泽泻、郁金、甘草。 |
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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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新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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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664 |
国药准字H2005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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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通窍止痛,瘀血阻络所致的胸痹、眩晕、头痛;冠心病心绞痛、脑动脉硬化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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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粒(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二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经血液透析消除。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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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对本品活性成分及任一种赋形剂成分过敏者。2.妊娠中末期及哺乳者。3.胆道阻塞性疾病患者。4.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5.严重肾功能不良患者(肌酐清除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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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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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通窍止痛,瘀血阻络所致的胸痹、眩晕、头痛;冠心病心绞痛、脑动脉硬化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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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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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方中活血化瘀之品久服伤及脾胃,一般宜饭后服用。2.保持心情舒畅。忌过度思虑、避免恼怒、抑郁等不良情绪。3.若出现剧烈心绞痛、心肌梗死,并伴有气促、汗出、面色苍白者,应及时急诊救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肝功能不全: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因为替米沙坦绝大部分通过胆汁排泄,而这些患者对本品清除率可能降低。本品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2.肾血管性高血压: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侧功能肾肾动脉狭窄的病例,使用可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其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性增高。3.肾功能不全和肾移植患者:本品不得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血容量不足患者:对于因使用强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的患者,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