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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Janssen Cilag S.p.A.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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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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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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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胰酶肠溶胶囊
胰酶肠溶胶囊
主要成分

活性成分:琥珀酸普芦卡必利。

胰酶。本品按胰酶的标示量计算,每1g中含胰蛋白酶≥540活力单位;胰淀粉酶≥6300活力单位;胰脂肪酶≥3400活力单位。

生产企业

Janssen Cilag S.p.A.

四川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71241

国药准字H200436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助消化药。用于消化不良、胰腺疾病引起的消化障碍和各种原因引起的胰腺外分泌功能不足的替代治疗。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可在一天中任何时间服用,餐前餐后均可。 成人:每日1次,每次2mg。...

口服。成人一次0.3~1g(2~6粒),一日3次,餐前服。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由于胰酶的来源,偶见对制剂中动物蛋白的变应反应。 在长期或大剂量接触后,可能会有以下不利或毒性反应: 吸入粉末后,偶有鼻腔刺激和变应性鼻炎的发生; 接触粉末后,有哮喘、支气管过敏和肺部过敏的病例报道; 对胃肠道的作用方面,偶有腹泻、便秘、胃部不适、恶心的报道; 对泌尿生殖系统作用方面,长期大量服用的儿童患者中有高尿酸血症、高尿酸尿和尿石病的报道; 对皮肤的作用方面,有过敏引起的皮疹发生。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临床经验有限。尽管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有自然流产的病例,但由于同时存在其它危险因素,尚不能确定本品与自然流产之间的相关性。动物研究中,未发现本品对妊娠、胚胎/胎儿发育、分娩及出生后发育有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育龄女性在使用本品期间应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普芦卡必利会在母乳中分泌。预计在治疗剂量下服用本品时,母乳喂养对新生儿/婴儿没有影响。但由于缺乏人体数据,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品。 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男性或女性生育力没有影响。 儿童用药:目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的安全性资料尚不充分,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无特殊禁忌。但需根据年龄和具体病情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无特殊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助消化药。用于消化不良、胰腺疾病引起的消化障碍和各种原因引起的胰腺外分泌功能不足的替代治疗。

药理作用

详见说明书。

本品为多种酶的混合物,主要含胰蛋白酶、胰淀粉酶和胰脂肪酶等。在中性或弱碱性条件下活性较强,其消化能力取决于到达小肠中的量。其作用机制为:在十二指肠中起效。其中的脂肪酶将脂肪水解成为甘油和脂肪酸;蛋白酶将蛋白质水解成为*类及其衍生物;淀粉酶将淀粉水解成为糊精和糖类。

注意事项

1.使用力洛治疗之前,需要彻底了解患者病史及检查情况,以排除继发性原因导致的便秘,并确定患者在至少6个月时间内使用轻泻剂而无法达到充分缓解。 2.虽然轻泻剂在关键性临床试验中被用作临时急救缓解性用药,但尚未评估力洛联合轻泻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力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仅在慢性功能性便秘治疗中得到证明。尚未评估力洛用于存在继发原因的便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包括内分泌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神经性疾病引起的便秘,因此不建议这些患者使用力洛。尚未证实力洛对药物相关性便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其中包括由于阿 片类药物导致的继发原因的便秘,因此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力洛。 4.肾脏排泄是力洛清除的主要途径。建议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给药剂量降为1 mg。 5.未对力洛在患有严重及临床不稳定的伴随疾病的患者(如肝脏、心血管或肺脏疾病、神经或精神疾病、癌症或AIDS及其他内分泌疾病)进行研究。当向这些患者处方力洛时,应该谨慎。应特别慎用于有心律失常或缺血性心血管病病史的患者。 6.如果患者用药期间出现心悸,应予以适当处理。 7.使用力洛时,如发生严重腹泻,口服避孕药的效果可能会降低,建议采取其它避孕方法,以预防

1.本品在酸性条件下易被破坏,服用时不可嚼碎。 2.为防止溶解肠溶包衣,避免与碱性食物同时服用或放置。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