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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非处方药 医保乙类 进口

Janssen Cilag S.p.A.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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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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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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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琥珀酸普芦卡必利片
呋喃唑酮片
呋喃唑酮片
主要成分

活性成分:琥珀酸普芦卡必利。

呋喃唑酮

生产企业

Janssen Cilag S.p.A.

山西利丰华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注册证号H20171241

国药准字H1402052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主要用于菌痢、肠炎,也可用于伤寒、副伤寒、梨形鞭毛虫病和阴道滴虫病。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治疗作用,据认为与本品对幽门螺旋杆菌的抗菌作用有关(也有人认为本品对胃、十二指肠溃疡的疗效可疑)。

用法用量

用法:口服。可在一天中任何时间服用,餐前餐后均可。 成人:每日1次,每次2mg。...

常用量1次0.l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副作用

详见说明书。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临床经验有限。尽管在临床研究中发现有自然流产的病例,但由于同时存在其它危险因素,尚不能确定本品与自然流产之间的相关性。动物研究中,未发现本品对妊娠、胚胎/胎儿发育、分娩及出生后发育有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育龄女性在使用本品期间应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 普芦卡必利会在母乳中分泌。预计在治疗剂量下服用本品时,母乳喂养对新生儿/婴儿没有影响。但由于缺乏人体数据,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品。 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男性或女性生育力没有影响。 儿童用药:目前

成分

用于治疗成年女性患者中通过轻泻剂难以充分缓解的慢性便秘症状。

主要用于菌痢、肠炎,也可用于伤寒、副伤寒、梨形鞭毛虫病和阴道滴虫病。对胃炎和胃、十二指肠溃疡有治疗作用,据认为与本品对幽门螺旋杆菌的抗菌作用有关(也有人认为本品对胃、十二指肠溃疡的疗效可疑)。

药理作用

详见说明书。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注意事项

1.使用力洛治疗之前,需要彻底了解患者病史及检查情况,以排除继发性原因导致的便秘,并确定患者在至少6个月时间内使用轻泻剂而无法达到充分缓解。 2.虽然轻泻剂在关键性临床试验中被用作临时急救缓解性用药,但尚未评估力洛联合轻泻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力洛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仅在慢性功能性便秘治疗中得到证明。尚未评估力洛用于存在继发原因的便秘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包括内分泌疾病、代谢性疾病和神经性疾病引起的便秘,因此不建议这些患者使用力洛。尚未证实力洛对药物相关性便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其中包括由于阿 片类药物导致的继发原因的便秘,因此不建议此类患者使用力洛。 4.肾脏排泄是力洛清除的主要途径。建议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给药剂量降为1 mg。 5.未对力洛在患有严重及临床不稳定的伴随疾病的患者(如肝脏、心血管或肺脏疾病、神经或精神疾病、癌症或AIDS及其他内分泌疾病)进行研究。当向这些患者处方力洛时,应该谨慎。应特别慎用于有心律失常或缺血性心血管病病史的患者。 6.如果患者用药期间出现心悸,应予以适当处理。 7.使用力洛时,如发生严重腹泻,口服避孕药的效果可能会降低,建议采取其它避孕方法,以预防

1.常见有恶心、呕吐等肠胃道反应。近年来过敏反应也常见,主要表现为皮疹(多为荨麻疹)、药物热、哮喘。也可有肺浸润、头痛、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等。2.本品还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炎,剂量1日超过0.4g或总量超过3g时即易引起。症状可迁延数月至1年以上,因此,必须认真控制剂量,成人不超过0.4g/日,儿童1日量不超过10mg/kg。3.新生儿和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应用本品可致溶血性贫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