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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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连、胡黄连、黄芩、黄柏、龙胆、柴胡、木贼、密蒙花、茺蔚子、决明子(炒)、石决明(煅)、鲜羊肝等14味。 |
榛子雄花、五味子、树舌、茵陈、龙胆、蓝兰根、柴胡、白芍、郁金、三七、穿山甲(烫)、龟甲(醋制)、鳖甲(醋制)、北沙参、麦芽、鸡内金(炒)、蜂王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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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菲诺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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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714 |
国药准字B2004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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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舒肝解郁、清热利湿。适用于湿热夹瘀日久而见胁痛、食少、腹胀等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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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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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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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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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泻火明目。用于肝火旺盛,目赤肿痛,视物昏暗,羞明流泪。 |
舒肝解郁、清热利湿。适用于湿热夹瘀日久而见胁痛、食少、腹胀等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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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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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有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