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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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豨莶草、金银花、槐花、地榆(炭)、黄芩、大黄。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尼扎替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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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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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32 |
国药准字H2005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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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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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等:一日一次,一次75mg,用餐前半小时~1小时口服;可增加至一天二次,一次75mg,连续服用最好不超过两周。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成人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持治疗:成人一日一次,一次150mg,睡前口服。连续治疗一年以上的结果尚不明确。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成人一日二次,一次150mg,以治疗糜烂性食道炎、溃疡性食道炎和因GERD出现的烧心症状,疗程可用至12周。良性胃溃疡:一日一次,一次300mg,睡前口服;或者,一日二次,一次150mg,疗程可用至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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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减少服药量后可缓解。 |
对本品或其他组胺H2受体拮抗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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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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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缓解因膳食引发的发作性烧心和胃食管反流性疾病(GERD)以及因GERD出现的烧心(灼热感,heartburn)等症状;治疗内镜诊断的食道炎(包括糜烂和溃疡性食道炎)、良性胃溃疡、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以及十二指肠溃疡愈合后的维特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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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临床研究表明,本品耐受性良好,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为贫血、荨麻疹、头痛、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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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用于门静脉高压症,习惯性便秘导致的内痔需配合原发病治疗。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用本品前需排除胃恶性肿瘤。 2.因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量用药。 3.肝肾综合征患者服用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清楚,本品部分在肝脏代谢。肾功能正常且无合并症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与正常者相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