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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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豨莶草、金银花、槐花、地榆(炭)、黄芩、大黄。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化学名:2-[[[4-(3-甲氧基丙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钠。分子式:C18H20N3NaO3S分子量:38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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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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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32 |
国药准字H2011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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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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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通常,成人每日口服1次10mg(1粒),根据病情也可每日口服1次20mg(2粒)。在一般情况下,胃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的给药以8周为限、十二指肠溃疡的给药以6周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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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减少服药量后可缓解。 |
禁用于对雷贝拉唑钠或处方中任何辅料有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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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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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泻热通便。用于热毒风盛或湿热下注所致的便血、肛门肿痛、下坠感;一、二期内痔见上述症候者。 |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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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报告,在总病例1244例中,有22例(1.77%)出现了不良反应。此外,据报告有82例(6.59%)的临床检查值出现异常(至获认可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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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保持大便通畅。 3、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用于门静脉高压症,习惯性便秘导致的内痔需配合原发病治疗。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3)高龄患者。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给予本药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予20mg。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4.有关用法用量的使用时注意事项: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药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本药为肠溶微丸,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