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健脾消食,和胃导滞。适用于小儿厌食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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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枳实(炒)白术(炒)山楂(炒)芒硝莱菔子砂仁肉桂冰片 |
大黄、黄芩、黄连、玉米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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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惠州大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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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634 |
国药准字Z1999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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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和胃导滞。适用于小儿厌食症的辅助治疗。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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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脐上,一次1片,一日1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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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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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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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消食,和胃导滞。适用于小儿厌食症的辅助治疗。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及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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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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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脐部皮肤有炎症或破溃者禁用。2.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冒时不宜使用。5.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