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等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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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含氨茶碱(以无水茶碱计),盐酸溴己新,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丙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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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东日药业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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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79 |
国药准字H19990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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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等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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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1.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2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按体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按体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按体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严重病例,按体重一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3.疗程一般7~14天,但(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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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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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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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等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上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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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多见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亦可出现心动过速、心率失常。 |
1.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积性黄疸罕见。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痒和阴道炎。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已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血小板减少症。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引起实验室检查异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未减少用药量时(见用法用量)。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发作,应停用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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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的患者。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避免血药浓度过高。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宜慎用。使用某些影响茶碱排泄的药物的患者,其茶碱清除率可能减低。在停用合并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着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4.茶碱制剂可致心率失常和使原有的心率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5.低氧血症、高血压病史的患者慎用茶新那敏片。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