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等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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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含氨茶碱(以无水茶碱计),盐酸溴己新,马来酸氯苯那敏。 |
利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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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东日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泰安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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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179 |
国药准字H3702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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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等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结核病、耐药结核病、麻风病、耐药麻风病、其他利福平敏感的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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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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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各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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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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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的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等有多量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结核病、耐药结核病、麻风病、耐药麻风病、其他利福平敏感的细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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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多见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亦可出现心动过速、心率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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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的患者。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避免血药浓度过高。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宜慎用。使用某些影响茶碱排泄的药物的患者,其茶碱清除率可能减低。在停用合并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着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4.茶碱制剂可致心率失常和使原有的心率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5.低氧血症、高血压病史的患者慎用茶新那敏片。 |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