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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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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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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小柴胡颗粒
小柴胡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嘉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Z200935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小柴胡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柴胡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