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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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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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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香砂养胃颗粒
香砂养胃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木香、砂仁、白术、半夏(制)、茯苓、香附(醋制)、陈皮、枳实(炒)、豆蔻(去壳)、广藿香、厚朴(姜制)、甘草。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Z500202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温中和胃。用于胃阳不足、湿阻气滞所致的胃痛、痞满,症见胃痛隐隐、脘闷不舒、呕吐酸水、嘈杂不适、不思饮食、四肢倦怠。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生冷油腻食物。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3.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