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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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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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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山梨醇(供口服用)
山梨醇(供口服用)
加味藿香正气丸
加味藿香正气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山梨醇。

广藿香,紫苏叶,白芷白术(炒),陈皮,半夏(制),厚朴(姜制),茯苓,桔梗,大腹皮,甘草,生姜,大枣。

生产企业

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151

国药准字Z360216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用法用量

一般用于消化不良,每次2-4g(1/3-2/3袋),一日三次;用于便秘每晚一次,一次6g(1袋),睡前开水冲服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6克(2袋),一日2次。

副作用

本品副作用极小,可长期服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腹胀、食欲不振、便秘等。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热感冒,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嗽咯吐黄痰。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