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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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丁香罗勒油适量(相当于丁香酚7毫克),硼砂25毫克。辅料为:甘油、羧甲基纤维素钠、碳酸钙、糖精钠、十二醇硫酸钠、香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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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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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092 |
国药准字H20053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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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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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成人:通常为3mg,用20~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于治疗前30分钟静脉注射,给药时间应超过5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 |
将乳膏涂抹于患处,一次1克(长约1~1.5公分),一日3~4次。在患处滞留3~5分钟后用清水漱口洗去。也可将乳膏挤于牙刷上刷牙。睡前使用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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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恶心,口腔不适、黏膜刺激和灼烧感、口腔疼痛、局部麻木,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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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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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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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脏氨基转移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本品所含丁香罗勒油、硼砂对口腔常见致病细菌有较好的抑菌作用,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变形链球菌,以及多种厌氧菌和产黑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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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未提供此方面用药资料。 |
1.坏死性牙龈炎或急性牙龈炎患者不宜采用刷牙方法,可将乳膏涂擦患处。 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