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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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羧甲司坦。 其化学名称为:化学名为S-(羧甲基)-半胱氨酸。 分子式:C5H9NO4S 分子量:17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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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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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558 |
国药准字H2302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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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于小儿因痰液粘稠引起的咳痰、呼吸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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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小儿2-4岁一次1片,5-8岁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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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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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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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用于小儿因痰液粘稠引起的咳痰、呼吸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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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