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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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炙)。辅料为:蔗糖、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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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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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558 |
国药准字Z5102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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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及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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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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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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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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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支气管炎及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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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本品为中药制剂,在贮藏期间出现少量沉淀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和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