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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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山楂(焦)、桔梗、大青叶、僵蚕、玄参、黄芩、地黄、天花粉、大黄、浙贝母、麦冬。 |
本品主要成份为:鱼腥草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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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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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786 |
国药准字H43020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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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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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60~90m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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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孕妇和2岁以下小儿禁用。 2.高血压、冠心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及胃溃疡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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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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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慢性支气管炎及其他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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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头痛、心悸、恶心、困倦、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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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 |
1.用药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心律失常、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增生等患者慎用。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