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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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广藿香、紫苏叶、法半夏、陈皮、白术(炒)、茯苓、大腹皮、厚朴(姜制)、白芷等13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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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瑞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为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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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341 |
国药准字H37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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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心源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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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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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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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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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心源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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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5.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