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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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赭石、蛤壳、瓦楞子(煅)、紫苏子、知母、枇杷叶、桑白皮(制)、百部(制)、南沙参、桑叶、紫菀(制)、白前、麻黄(制)、苦杏仁;辅料为蔗糖、炼蜜、枸橼酸、苯甲酸钠。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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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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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64 |
国药准字H20073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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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
流行性感冒、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病毒感染、麻疹、风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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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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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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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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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
流行性感冒、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病毒感染、麻疹、风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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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量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