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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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赭石、蛤壳、瓦楞子(煅)、紫苏子、知母、枇杷叶、桑白皮(制)、百部(制)、南沙参、桑叶、紫菀(制)、白前、麻黄(制)、苦杏仁;辅料为蔗糖、炼蜜、枸橼酸、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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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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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64 |
国药准字H4402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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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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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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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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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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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止咳理气平喘。用于伤风感冒,咳嗽,气喘。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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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运动员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3.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多,寒热症状不明显者。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6.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7.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8.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与其他茶碱缓释制剂一样,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2.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3.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4.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5.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