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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宁颗粒

肺宁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柳河长隆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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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宁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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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宁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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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肺宁颗粒
肺宁颗粒
五加参蛤蚧精
五加参蛤蚧精
主要成分

返魂草。辅料为:蔗糖粉。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蔗糖,乙醇,香精,山梨醇。

生产企业

柳河长隆制药有限公司

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0825

国药准字Z220259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 ,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