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痠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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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半夏、茯苓、枳壳、黄芩。辅料为淀粉、倍他环糊精。 |
金银花、大青叶、百部、金钱草、知母、黄芩、大黄。辅料为蔗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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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利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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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87 |
国药准字Z2009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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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痠痛。 |
清热、泻火、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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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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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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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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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痠痛。 |
清热、泻火、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实火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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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运动员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小儿﹑年老体虚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者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服药后如发生腹泻可减量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