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痠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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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半夏、茯苓、枳壳、黄芩。辅料为淀粉、倍他环糊精。 |
利巴韦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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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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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87 |
国药准字H20073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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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痠痛。 |
流行性感冒、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病毒感染、麻疹、风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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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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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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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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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痠痛。 |
流行性感冒、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带状疱疹病毒感染、麻疹、风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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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运动员慎用。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量下降。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