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痠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紫苏叶、前胡、桔梗、苦杏仁、麻黄、甘草、半夏、茯苓、枳壳、黄芩。辅料为淀粉、倍他环糊精。 |
0.6mg(相当于沙丁胺醇0.5mg) |
|
生产企业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康刻尔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87 |
国药准字H2004137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痠痛。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成分 |
解表散寒,宣肺止嗽。用于风寒束表、肺气不宣所致的感冒咳嗽,症见发热、恶寒、咳嗽、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痠痛。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痉挛、喘息性支气管炎。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运动员慎用。 |
1.本品仅有支气管扩张作用,作用持续时间约4小时,不能过量使用,哮喘症状持续不能缓解者要及时找医师诊治。2.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3.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慎用。4.久用本品易产生耐受性,使药效降低。此时患者对肾上腺素等扩张支气管作用的药物也同样产生耐受性,使支气管痉挛不易缓解,哮喘加重。5.对本品及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6.一般应用3日后症状仍不见缓解时,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儿童必须在医师诊治、处方后并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