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治疗感冒后咳嗽、支气管炎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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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金荞麦、四季青、麻黄、紫菀、前胡、枳壳、甘草。辅料为淀粉、黄原胶、糖精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溴索。 化学名称: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分子式:C13H18Br2N2O•HCl 分子量:414.57 辅料:氯化钠、枸橼酸、磷酸氢二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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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河北凯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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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37 |
国药准字H20223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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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治疗感冒后咳嗽、支气管炎咳嗽。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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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g,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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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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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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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化痰,宣肺止咳。用于治疗感冒后咳嗽、支气管炎咳嗽。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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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
1.有报道使用氨溴索时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S)和急性泛发性脓疱型银屑病(AGEP)。若出现渐进性皮疹症状(有时伴有水疱或粘膜损伤),请停止使用本品,立即就医。大部分这些反应可以由潜在疾病或其它并发症的严重程度解释。Stevens-Johnson综合征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初期,患者最初可能会出现类似流感的非特异性症状,如发烧、寒战、鼻炎、咳嗽和咽喉痛,由于这些误导性症状,可能采用针对咳嗽和感冒治疗的对症治疗。2.原则上吸入有支气管痉挛反应的危险,本品不应用于已知气管系统有过敏性和/或过敏体质的患者。3.建议支气管哮喘患者吸入给药前使用支气管解痉药。4.若支气管运动功能受损、分泌物较多(如罕见的恶性纤毛综合征),应慎用本品以防分泌物堵塞。5.肾功能不全或患有严重肝病的患者,应遵医嘱使用本品。作为由肝代谢肾清除的药物,当肾功能严重不全时,肝内生成的氨溴索代谢物会蓄积。6.有消化性溃疡患者应慎用盐酸氨溴索。7.若在吸入给药4~5日后症状恶化或无改善,需咨询医师。8.在气溶胶深度吸入时可能出现咳嗽刺激,因此吸入期间需正常吸气和呼气。9.未见影响驾驶和机械操作的证据,尚无相关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