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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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茶碱。 |
陈皮、麦冬、前胡、苦杏仁(炒)、清半夏、黄芩、百部(蜜炙)、黄柏、桑白皮、甘草、麻黄(蜜炙)、葶苈子(炒)、紫苏子(炒)、天南星(炒)、瓜蒌仁(炒)、桔梗、瓜蒌仁(炒)。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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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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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1063 |
国药准字Z2102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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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痛、声音嘶哑、感冒引起的咳嗽、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炎、肺结核、肺气肿、肺心病、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过敏性支气管炎、过敏性肺炎、过敏性肺结核、过敏性肺气肿、过敏性肺心病、过敏性咽炎、过敏性喉炎、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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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0g。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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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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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也能分泌入乳汁,随乳汁排出,孕妇、产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新生儿血浆清除率可降低,血清浓度增加,应慎用。老年用药:老年人因血浆清除率降低,潜在毒性增加,55岁以上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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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咳嗽、痰多、气喘、胸闷、咽痛、声音嘶哑、感冒引起的咳嗽、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炎、肺结核、肺气肿、肺心病、慢性咽炎、慢性喉炎、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过敏性支气管炎、过敏性肺炎、过敏性肺结核、过敏性肺气肿、过敏性肺心病、过敏性咽炎、过敏性喉炎、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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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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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香燥、过咸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