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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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蛇胆汁、川贝母、桑白皮、麻黄、枇杷叶、桔梗、牛白藤、白薇、肿节风、百部、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羟苯乙酯、枸橼酸、苯甲酸、枸橼酸、乙醇。 |
冬凌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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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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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340 |
国药准字Z20033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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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
清热解毒。用于慢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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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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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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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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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 |
清热解毒。用于慢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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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 38℃ ,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 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 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炎、扁桃体炎之轻症,凡体温高、扁桃体炎化脓者慎用。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4.服药七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久贮后,可能会出现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可摇匀后服用,不影响疗效。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