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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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刺五加、蛤蚧(去鳞、头足)、肉苁蓉、人参、人参露。辅料为:乙醇、蔗糖、山梨酸、香精。 |
羚羊角粉、赤芍、板蓝根、连翘、金银花、知母、天花粉、琥珀、甘草、朱砂、石膏、冰片、栀子、芦根、水牛角浓缩粉、川贝母、桔梗、僵蚕(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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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一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儿童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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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005 |
国药准字Z23023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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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化痰息风。用于温热病,高热神昏,烦燥口渴,痉厥抽搐及小儿肺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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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g,一日2次,周岁以下儿童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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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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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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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肺气、益精血。用于元气亏损,肺虚咳嗽,病后衰弱。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化痰息风。用于温热病,高热神昏,烦燥口渴,痉厥抽搐及小儿肺热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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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英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孕妇、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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