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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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其化学名称为:α-环乙基-α-苯基-1-哌啶丙醇盐酸盐。 |
本品活性成分为石杉碱甲。辅料为乳糖、淀粉、硬脂酸镁等。 化学名称:(5R,9R,11E)-5-氨基-11-乙叉基-5,6,9,10-四氢-7-甲基-5,9-甲撑环辛并(b)吡啶-2(1H)酮。 分子式: C15H18N2O 分子量:24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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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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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062 |
国药准字H1096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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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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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0.5-1片),以后每3~5日增加2mg(1片),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5片),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10片)。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1-2片),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2.5-5片)。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口服。一次0.1mg~0.2mg(2~4片),一日2次,一日量最多不超过9片,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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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一般不明显,剂量过大时可引起头晕、恶心、胃肠道不适、乏力等反应,一般可自行消失,反应明显时减量或停药后缓解、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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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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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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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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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真性ChE具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易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促进记忆再现和增强记忆保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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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心动过缓、支气管哮喘者慎用。 2.本品为可逆性ChE抑制剂,其用量有个体差异,一般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