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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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其化学名称为:α-环乙基-α-苯基-1-哌啶丙醇盐酸盐。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人工麝香、珊瑚(制)、珍珠(制)、丁香、肉豆蔻、沉香、禹粮土、磁石(煅)、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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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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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062 |
国药准字Z1502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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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祛风通窍,舒筋活血,镇静安神,除“协日乌素”。用于半身不遂,左瘫右痪,口眼歪斜,四肢麻木,腰腿不利,言语不清、筋骨疼痛、神经麻痹、风湿,关节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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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0.5-1片),以后每3~5日增加2mg(1片),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5片),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10片)。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1-2片),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2.5-5片)。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口服。一次10-20粒,一日1次,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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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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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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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
祛风通窍,舒筋活血,镇静安神,除“协日乌素”。用于半身不遂,左瘫右痪,口眼歪斜,四肢麻木,腰腿不利,言语不清、筋骨疼痛、神经麻痹、风湿,关节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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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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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