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痛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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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人工牛黄。 |
金银花、连翘、石膏、麻黄、苦杏仁(燀)、牛蒡子(炒)、射干、瓜蒌皮、浮海石、葶苈子(炒)、车前子(盐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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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阳诺美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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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654 |
国药准字Z1999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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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痛腹泻。 |
清热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小儿咳嗽属风热犯肺证,症见:发热,咳嗽或咯痰,流涕或鼻塞,咽痛,口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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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至3岁一次1.5~3克,周岁以内一次0.75克,一日2次。 |
口服,1~2岁:每次3~5毫升;3~5岁:每次5~10毫升;6~14岁:每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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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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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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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痛腹泻。 |
清热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小儿咳嗽属风热犯肺证,症见:发热,咳嗽或咯痰,流涕或鼻塞,咽痛,口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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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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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6.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无汗,咽痒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脾胃虚弱者慎用。5.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按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