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宣肺利咽。用于缓解急慢性咽炎所致咽痛,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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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荞麦根、牛蒡子(炒)、金银花、玄参、西青果、甘草、薄荷油。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沙丁胺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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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康润制药有限公司 |
济南为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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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08 |
国药准字H37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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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宣肺利咽。用于缓解急慢性咽炎所致咽痛,咽干。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心源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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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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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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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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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宣肺利咽。用于缓解急慢性咽炎所致咽痛,咽干。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痉挛、过敏性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心源性哮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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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因本品含部分药材原粉,开水冲服时会有部分不溶物,请患者摇匀后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3.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4.本品容器内药液为常温下气态物质经低温加压后灌装,请将本品远离火炉、暖气、电热器等发热物体,以避免瓶内高压液体受热爆炸,本品的塑料瓶套作为可能发生危险时的保护,在任何时间内禁止拨下;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撞击,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5.本品宜在阴凉处保存,即气温20℃以下,但不允许冷藏冷冻;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