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宣肺利咽。用于缓解急慢性咽炎所致咽痛,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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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荞麦根、牛蒡子(炒)、金银花、玄参、西青果、甘草、薄荷油。辅料为糊精、甜菊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成份】 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17,21-二丙酸酯 分子式:C28H37ClO7 分子量:52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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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康润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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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08 |
国药准字H37022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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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宣肺利咽。用于缓解急慢性咽炎所致咽痛,咽干。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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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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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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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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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宣肺利咽。用于缓解急慢性咽炎所致咽痛,咽干。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荨麻疹、湿疹、皮炎、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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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因本品含部分药材原粉,开水冲服时会有部分不溶物,请患者摇匀后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