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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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布地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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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长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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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99 |
国药准字H2021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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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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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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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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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儿童用药: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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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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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不应试图靠吸入布地奈德快速缓解哮喘急性发作,此时仍需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如发现患者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无效,或他们所需的吸入剂量较平时增加,则应就诊。此时应考虑增强抗炎治疗,如吸入较高剂量的布地奈德或口服一疗程糖皮质激素;2.以吸入治疗替代全身糖皮质激素用药,有时不能控制需全身用药才能控制的过敏性疾病,如鼻炎、湿疹。这些过敏性疾病需以全身的抗组胺药及(或)局部剂型控制症状;3.肝功能下降可轻度影响布地奈德的清除;4.肺结核患者使用本品可能需慎重考虑;5.人长期使用布地奈德气雾剂的局部和全身作用尚不完全清楚。一旦哮喘被控制,就应该确定用药剂量至最小有效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