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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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 |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甘草(参炙)、半夏(制)、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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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绵阳一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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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999 |
国药准字Z5102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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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外感风寒、内停水饮所致的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干呕、流清涕、鼻塞、声重、头痛、肢体酸痛、口不渴、舌苔薄白、脉浮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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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8~20片),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服用,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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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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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家兔日剂量1mg/kg即引起胚胎损害,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本品在体内消除很慢,停药后4周尚不能完全自体内清除)。2.少量药物由乳汁排泄,且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因此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儿童用药: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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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
外感风寒、内停水饮所致的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干呕、流清涕、鼻塞、声重、头痛、肢体酸痛、口不渴、舌苔薄白、脉浮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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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实验研究证明,本方中麻黄主要成分为麻黄碱,具有平喘、发汗、利尿及松弛支气管平滑肌,增加肺灌流量的作用;细辛、五味子、桂枝组合煎液对离体气管平喘作用亦较佳。本方有镇咳祛痰作用,方中芍药、五味子、细辛可作为祛痰剂;半夏、干姜、细辛可排出气管中滞留水分;甘草不仅有中枢性镇咳作用,而且通过改善肺循环,纠正细胞内脱水而发挥止咳作用。本方还具有抗炎,抗过敏降温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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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口服本品后引起血胆红素增高者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含量下降。 3.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本品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4.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5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