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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奥沙利铂

注射用奥沙利铂

处方药 非医保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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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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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奥沙利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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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奥沙利铂
注射用奥沙利铂
榄香烯口服乳
榄香烯口服乳
主要成分

奥沙利铂。

β-、γ-和δ-榄香烯。本品为温莪术(郁金)提取物,为榄香烯、大豆磷脂和胆固醇经乳化而制成的口服乳剂。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094

国药准字H200103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广谱抗肿瘤药,用于胃癌、食管癌、贲门癌、肠癌等消化道肿瘤的治疗,以及消化道盒呼吸道肿瘤围手术期化疗,术后复发转移的预防用药,并可用于抑制各种胃癌、食管癌、肠癌等的癌前病变。

用法用量

限成人使用。作为一线治疗,奥沙利铂推荐剂量为85mg/m2静脉输注,每2周重复1次。应按照病人的耐受程度进行剂量调整。奥沙利铂应在输注氟脲嘧啶前给药。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持续输注2-6小时。奥沙利铂主要用于以5-氟脲嘧啶持续输注为基础的联合方案中。在双周方案中,5-氟脲嘧啶采用推注与持续输注联合的给药方式。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者:本药尚无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中度肾功不全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常规推荐剂量。对于轻度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肝功能不全者:对于有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本药应用尚无研究。对于治疗开始时肝功能检查不正常的患者人群,应用本药未出现急性毒性的增加。在临床研究中,肝功能不全者未进行特别的剂量调整。给药方法:奥沙利铂用于静脉输注,使用时无需水化。将奥沙利铂溶于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通过外周或中央静脉滴注2-6小时。奥沙利铂必须在5-氟脲嘧啶前滴注。如果漏于血管外,必须立即终止给药。

口服,一次20ml(1支),每日三次。饭前空腹小口吞咽,连服4-8周为一个疗程。...

副作用

1.对铂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可能有消化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偶有食欲减退、血色素下降、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多为轻度,不影响治疗。

禁忌

成分

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广谱抗肿瘤药,用于胃癌、食管癌、贲门癌、肠癌等消化道肿瘤的治疗,以及消化道盒呼吸道肿瘤围手术期化疗,术后复发转移的预防用药,并可用于抑制各种胃癌、食管癌、肠癌等的癌前病变。

药理作用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注意事项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2.应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到恢复。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

1、对有进行性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本品。2、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象。3、高热患者禁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