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瘀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亦可用于热盛迫妄行所致吐血、咯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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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黄连、黄芩。 |
石膏、人工牛黄、红花、檀香、降香、拳参、人工麝香、黑云香、草乌叶、诃子、木香、银朱、甘草、北沙参、沉香、肉豆蔻、苦参、蒜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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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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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176 |
国药准字Z15020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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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瘀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亦可用于热盛迫妄行所致吐血、咯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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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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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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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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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化瘀止血。用于热毒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等症及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症候者。亦可用于热盛迫妄行所致吐血、咯血、鼻血、内痔出血等症。 |
清热,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色赤黄,“赫依”热烦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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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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