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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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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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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复方珍珠口疮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为牛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1ml相当于鲜牛眼球2.5g。

珍珠、五倍子、苍术、甘草。辅料为糊精。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2085

国药准字Z2001003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复发性空腔溃疡见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袋,开水100毫升溶解,分次含于口中,每口含1~2分钟后缓缓咽下:10分钟内服完。一日2次。饭后半小时服用。5天为一疗程。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少数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恶心,上腹部不适。

禁忌

成分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燥湿,生肌止痛。用于心脾湿热证口疮,周围红肿,中间凹陷,表面黄白,灼热疼痛,口干,口臭,舌红。复发性空腔溃疡见上述症候者。

药理作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贫血者慎用。 5.服药5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不宜长期连续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