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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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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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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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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舒视明 (眼氨肽滴眼液)
滴眼用利福平
滴眼用利福平
主要成分

本品为牛眼球经消毒后以乙醇提取除去蛋白质的灭菌水溶液。1ml相当于鲜牛眼球2.5g。

利福平。

生产企业

杭州国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2085

国药准字H340230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4次。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6次。使用前,请将滴丸放入缓冲液中,振摇,使完全溶解。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3胆道阻塞患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未进行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中应用的研究,故5岁以下小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功能下降宜慎用。

成分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等。

药理作用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利福平为半全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聚酶的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

注意事项

1、本品易被细菌污染,开瓶后宜在10内用完,不宜久藏,发现浑浊即不能使用。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和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因使用利福平后可使尿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使用利福平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2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一般肝病患者慎用。3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