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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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咖酚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泰必利。化学名:N-[2-(二乙氨基)乙基]-5-(甲磺酰)-邻-甲氧苯甲酰胺盐酸盐分子量:C15H24N2O4S·HC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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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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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49 |
国药准字H37023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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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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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1.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1/2~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0~300mg(11/2~3片)。2.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开始每天100~200mg(1~2片),以后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分次服用。3.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等:开始每天200~400mg(2~4片),连服3~8日。维持量每次50mg,每日3次。4.慢性酒精中毒一般每日口服150mg(1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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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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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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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治疗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亦可用于顽固性头痛、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关节疼痛及乙醇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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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3)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1.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2.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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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严重循环系统障碍、肝肾功能障碍、脱水营养不良患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