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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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咖酚 |
巴氯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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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NovartisFarmaS.p.A(意大利)(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分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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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49 |
国药准字J2009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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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肌肉紧张引起的疼痛、肌肉痉挛、多发性硬化症、脊髓损伤、脑瘫、中风后遗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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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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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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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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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肌肉紧张引起的疼痛、肌肉痉挛、多发性硬化症、脊髓损伤、脑瘫、中风后遗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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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3)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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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溃疡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本品具镇静作用,服药后驾车或操纵机器应注意。3、停药前应逐减减量,以防反跳现象。4、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或躁狂症帕金森病,或意识模糊的患者,在使用巴氯芬治疗时应该特别谨慎,并且需要对患者进行密切的监测,因为上述的这些病症有可能会加重。5、对于癫痫患者也应特别注意,因为惊厥的发作阈值可能降低,并且已有个案报道由于停用巴氯芬或过量使用发生癫痫。应继续足够的抗惊厥治疗并且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