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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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咖酚 |
珊瑚、青金石、诃子、红花、沉香、龙骨、脑石、禹粮土、葫芦、獐牙菜、榜那、甘草、人工麝香、珍珠、珍珠母、木香、丁香、朱砂、炉甘石、磁石、芝麻、紫菀花、藏菖蒲、打箭菊、西红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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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西藏藏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西藏日喀则地区藏诺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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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849 |
国药准字Z5402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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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主治高血压、脑卒中、神经性疼痛、癫痫、坐骨神经痛、三叉神经痛、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偏头痛、失眠、神经官能症、心律失常、心绞痛、心悸、胸闷、冠心病、心肌缺血、心肌梗死、脑动脉硬化、脑血栓、脑出血后遗症、脑供血不足、脑萎缩、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病、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神经衰弱、焦虑症、恐惧症、强迫症、疑病症、癔病、神经性厌食症、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尿频、神经性头痛、神经性耳鸣、神经性眩晕、神经性厌食症、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尿频、神经性头痛、神经性耳鸣、神经性眩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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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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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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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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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本品主治高血压、脑卒中、神经性疼痛、癫痫、坐骨神经痛、三叉神经痛、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偏头痛、失眠、神经官能症、心律失常、心绞痛、心悸、胸闷、冠心病、心肌缺血、心肌梗死、脑动脉硬化、脑血栓、脑出血后遗症、脑供血不足、脑萎缩、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病、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神经衰弱、焦虑症、恐惧症、强迫症、疑病症、癔病、神经性厌食症、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尿频、神经性头痛、神经性耳鸣、神经性眩晕、神经性厌食症、神经性呕吐、神经性尿频、神经性头痛、神经性耳鸣、神经性眩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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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3)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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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