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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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硫酸沙丁胺醇化学名称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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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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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92 |
国药准字H2012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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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
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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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本品只能经口腔吸入使用。对吸气于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患者可借助储雾器。成人:缓解哮喘急性发作,包括支气管痉挛:以1揿100g作为最小起始剂量,如有必要可增至2揿。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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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例可见肌肉震颤,外周血管舒张及代偿性心率加速,头痛,不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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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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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
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腹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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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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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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