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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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辅料为蔗糖。 |
沙棘膏、栀子、木香、甘草、白葡萄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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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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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92 |
国药准字Z20026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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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
咳嗽痰多、气短气喘、久咳不愈、胸痛胸闷、肺热咳嗽、肺燥咳嗽、肺虚咳嗽、慢性支气管炎、肺结核、肺气肿、哮喘、肺炎、肺心病、肺纤维化、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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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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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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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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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肺润燥,止咳化痰。用于肺热燥咳,痰少咽干。 |
咳嗽痰多、气短气喘、久咳不愈、胸痛胸闷、肺热咳嗽、肺燥咳嗽、肺虚咳嗽、慢性支气管炎、肺结核、肺气肿、哮喘、肺炎、肺心病、肺纤维化、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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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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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