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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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胺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糊精、滑石粉、丙烯酸树脂、薄膜包衣预混剂。 |
洛索洛芬钠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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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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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18 |
国药准字H20050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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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1. 类风湿关节炎. 骨性关节炎. 腰痛症. 肩关节周围炎. 颈肩腕综合症. 牙痛的消炎和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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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饭后口服。慢性炎症疼痛:成人每次60mg(1片),每日三次。急性炎症疼痛:顿服60~120mg(1~2片)。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80mg(3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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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下列患者禁用。 1.消化性溃疡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3.严重心功能不全者; 4.严重血液学异常患者; 5.对本品过敏者; 6.以往有服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引发哮喘的患者; 7.妊娠晚期及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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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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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1. 类风湿关节炎. 骨性关节炎. 腰痛症. 肩关节周围炎. 颈肩腕综合症. 牙痛的消炎和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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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过敏性休克、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性表皮松懈症;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据文献报道(本项包括不能计算发生率的不良反应报告)总病例13,486例中,409例(3.03%)报告有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系统症状(胃及腹部不适感、胃痛、恶心及呕吐、食欲不振等2.25%)、浮肿及水肿(0.59%)、皮疹及荨麻疹等(0.21%)、嗜睡(0.10%)等报告。 1.重大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详) (1)休克:可能发生休克,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 (2)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可能发生,故应进行血液检查等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3)皮肤粘膜眼综合征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速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置。 (4)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征、间质性肾炎可能发生,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由于伴随急性肾功能不全可能出现高钾血症,故使用该药时应特别注意。 (5)间质性肺炎:可能发生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若出现此类症状,应速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 (6)消化道出血:严重的消化性溃疡或大肠、小肠的消化道出血,例如:呕血,黑便,以及便血,有时伴有休克的发生。病人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立刻停药并作适当处置。 (7)肝功能障碍,黄疸:可出现AST(GOT),ALT(GPT)和γ-GTP升高,伴随着黄疸的肝功能障碍或突发肝炎。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 (8)哮喘发作:可出现哮喘发作等急性呼吸性障碍。应注意观察,如有异常,应立刻停药并做适当的处置。 2.同类其它药品的重大不良反应再生障碍性贫血:据报道,其它非甾体类消炎镇痛剂,可能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 3.其它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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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要注意用消炎镇痛药治疗是对症治疗。 2.慢性疾病,手术后及外伤时应避免同一种药物长期使用。 3.如长期用药,要定期进行尿液、血液学及肝、肾功能等临床检查,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减量、停药等适量措施。 4.应用于因感染而引起的炎症时,要合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并仔细观察,慎重给药。 5.避免与其它消炎镇痛药同用。 6.有消化性溃疡既往史,心、肝、肾功能障碍及既往史,血液学异常及既往史,支气管喘息、过敏症既往史及高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