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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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胺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糊精、滑石粉、丙烯酸树脂、薄膜包衣预混剂。 |
主要成分为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克拉维酸钾57mg、阿莫西林400mg。其化学名称:(Z)-(2S,5R)-3-(2-羟亚乙基)-7-氧代-4-氧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羧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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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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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18 |
国药准字H19994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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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5.其他感染:牙周炎、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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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小儿.一次1片,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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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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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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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用于β-内酰胺酶的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和软组织感染。5.其他感染:牙周炎、中耳炎、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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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过敏性休克、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性表皮松懈症;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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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