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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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胺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糊精、滑石粉、丙烯酸树脂、薄膜包衣预混剂。 |
本品系采用猪全眼球和甲状腺经胰酶和霉菌蛋白酶水解提取而成的生化制剂,含有机碘和谷氨酸、胱氨酸、甘氨酸、天氨酸、冬氨酸、赖氨酸等十八种氨基酸、多肽、核苷酸和多种微量元素等。每1ml中含有甲状腺特有的有机化合碘为0.025-0.0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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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杭州国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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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18 |
国药准字H33022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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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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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滴眼。一次1滴,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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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本品特异过敏者禁用。 2眼部有严重炎症或溃疡者应禁用。 3与汞制剂无论是内服或眼用均应禁用。因二药配伍使用后可产生对角膜有强烈腐蚀性的二碘化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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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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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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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
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玻璃体浑浊等眼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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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过敏性休克、重症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性表皮松懈症;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本品能改善眼部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促进玻璃体浑浊吸收,促进组织修复再生,阻止白内障发展,提高视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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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应严格遵照本说明书规定的用法和用量,切勿过量使用。 2.如用药后有持续性结膜充血或刺痛不适感,应停药就诊。 3.眼部有慢性炎症使用本药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请咨询医生。 4.甲状腺机能亢进者和低血压或其他内分泌紊乱者慎用。 5.本品开启使用后要避免污染,如发现药液浑浊,切勿再用。用毕后密闭存放与阴凉避光处。 6.为维持疗效,本品宜长期使用。 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