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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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金银花、忍冬藤。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分子式:C16H19N3O4S分子量:34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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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北京诚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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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14 |
国药准字H1102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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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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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4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感染较严重者一次可增至1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儿童常用量: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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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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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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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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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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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第一代头孢菌素,对不产青霉素酶和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和草绿色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厌氧革兰阳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对本品呈现耐药。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对本品耐药。本品对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氨苄相似。本品对淋病奈瑟菌有一定作用,对产酶淋病奈瑟菌也具活性;对流感嗜血杆菌的活性较差。作用机制与其他头孢菌素相同,为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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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用于咽喉肿痛之轻症者、或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辅助用药。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用于热疖疮疡之轻症者、应配合外用药,重症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慎用,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10%,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2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3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4因本品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孕妇用药需有确切适应症。本品也少量可进入乳汁,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5老年患者常伴有肾功能减退,应适当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