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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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详见说明书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维A酸0.5毫克,辅料为二甲亚砜,白凡士林,轻质液状石蜡,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钠,三氯叔丁醇,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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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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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869 |
国药准字H20043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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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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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①肠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疗程7日;肠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疗程20日。②贾第虫病,一次0.4g,一日3次,疗程5~10日。③麦地那龙线虫病,一次0.2g,疗程7日。④小袋虫病,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日。⑤皮肤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10日。间隔10日后重复一疗程。⑥滴虫病,一次0.2g,一日4次,疗程7日;可同时用栓剂,每晚0.5g置入阴道内,连用7~10日。⑦厌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分3次服,7~10日为一 |
局部外用。洗净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晚睡前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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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
外用本品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症状,如灼感、红斑及脱屑,可能使皮损更明显,但同时表明药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肤多半可适应及耐受,刺激现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现象持续或加重,可在医师指导下间歇用药,或暂停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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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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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肠道和肠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脓肿、胸膜阿米巴病等)。还可用于治疗阴道滴虫病、小袋虫病和皮肤利什曼病、麦地那龙线虫感染等。目前还广泛用于厌氧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寻常痤疮及角化异常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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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5~30%病例出现不良反应,以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部绞痛,一般不影响治疗;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眩晕,偶有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多发性神经炎等,大剂量可致抽搐。少数病例发生荨麻疹、潮红、瘙痒、膀胱炎、排尿困难、口中金属味及白细胞减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本品可促进表皮细胞更新,调节表皮细胞增殖和分化,使角质层细胞疏松而容易脱落,有利于去除粉刺,并抑制新的粉刺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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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
1.用药部位避免日光照射。 2.儿童慎用。 3.不应大面积使用。 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5.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育龄妇女用药期间严禁受孕。 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用于治疗痤疮,起初数周可暂加剧,仍应继续治疗6周以上才能达到最大疗效。 9.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刺激或脱屑,不宜用于皮肤皱褶处。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